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,甲(宜宾倩付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倩付资源网)乙(注册用户)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就乙方使用甲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事宜,约定本用户服务协议。
第一条 协议效力与适用范围
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关于乙方使用甲方平台服务所达成的核心约定,甲方平台公示的《平台规则》《隐私政策》《售后处理规范》等文件(以下统称 “附属规则”)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,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乙方在注册甲方平台账号、浏览平台信息、下单购买商品或服务时,均视为已充分阅读、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及附属规则的全部内容;若乙方不同意前述内容,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平台服务。
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在甲方平台的所有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账号注册、商品浏览、订单提交、支付结算、售后服务、评价互动等。
第二条 用户注册与账号管理
(一)注册要求
乙方需年满 16 周岁(未成年人使用平台服务,应取得监护人同意并由监护人协助完成注册),并提供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注册信息(包括姓名、身份证件信息、联系方式、收货地址等)。
乙方承诺注册信息不存在虚假、冒用、伪造等情形,若信息发生变更,应及时在平台 “个人中心” 更新;因注册信息不实或未及时更新导致的服务无法正常提供、权益受损等后果,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(二)账号管理
甲方为乙方分配唯一平台账号(或支持乙方通过手机号、第三方账号关联注册),乙方应设置安全密码并妥善保管,不得将账号出借、出租、转让或赠与他人。
乙方应对账号下的所有操作行为(包括下单、支付、修改信息、售后申请等)承担法律责任;若发现账号被盗用、异常登录等情况,应立即通过甲方客服渠道(电话:;在线客服入口:)挂失,并配合甲方进行身份验证,甲方应及时采取冻结账号、拦截交易等防护措施。
乙方长期不使用账号(连续 12 个月及以上无登录、交易记录),甲方有权根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相关规定,对账号内非必要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,或在提前 30 日通过平台公告、短信等方式通知乙方后,对账号进行休眠或注销。
第三条 平台服务内容
信息展示服务:甲方为乙方提供商品 / 服务信息浏览、搜索、对比功能,展示内容包括商品名称、规格、价格、产地、商家资质、用户评价等,但甲方不对信息的实时性、准确性承担保证责任(因商家虚假宣传导致的纠纷,由乙方与商家协商解决,甲方可提供必要协助)。
交易撮合服务:乙方通过平台提交订单并完成支付后,甲方协助乙方与商家达成交易,提供订单状态追踪(包括下单、支付、发货、物流、确认收货等节点提示)、交易凭证生成(电子订单、支付记录等)服务。
支付与结算服务:甲方对接第三方支付机构或提供自有支付渠道,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在线支付服务(支持银行卡、第三方支付账户等支付方式),保障支付资金的暂存与划转安全;若乙方申请退款,甲方将按照 “原路返回” 原则协助处理,退款到账时间以支付机构或银行规定为准。
售后服务协助:乙方因商品质量、规格不符、未按时发货等问题申请售后(包括退货、换货、退款、维修等),甲方提供售后申请入口、纠纷调解服务,协助乙方与商家协商解决争议;若商家拒绝履行售后义务,乙方可申请甲方介入调查,甲方有权根据平台规则及交易凭证,对争议进行判定并督促商家执行。
用户权益保障:甲方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,包括 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(符合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的商品范围)、假货赔付(经权威机构鉴定为假冒伪劣商品的,乙方可申请 “假一赔十” 或按平台约定获得赔偿)、售后维权绿色通道等,具体权益规则以平台公示为准。
第四条 用户行为规范
乙方在使用平台服务时,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,不得实施下列行为:
发布或传播虚假信息、谣言、暴力、色情、低俗等违法违规内容;
盗用他人账号、伪造身份信息、刷单炒信、恶意差评、虚假投诉,扰乱平台交易秩序;
利用平台漏洞套取优惠、补贴,或进行洗钱、诈骗、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;
未经甲方许可,爬取、窃取平台数据(包括商品信息、用户评价、交易记录等),或使用外挂、脚本等工具干扰平台正常运营;
其他损害甲方、商家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乙方购买商品 / 服务时,应仔细阅读商品详情页、商家售后政策,确认订单信息(包括商品型号、数量、价格、收货地址等)无误后提交订单;因乙方自身操作失误(如选错商品、填错地址)导致的损失,由乙方自行承担,甲方可协助联系商家协商修改订单(最终能否修改以商家同意为准)。
乙方收到商品后,应及时查验商品外观、数量、规格是否与订单一致,若发现问题应在 24 小时内通过平台拍照留存证据并联系商家或甲方;乙方确认收货后,视为对商品 / 服务质量无异议(有质量问题的除外,仍可在售后有效期内申请维权)。
乙方在平台发布评价时,应基于真实交易体验,客观、公正地描述商品 / 服务情况,不得发布虚假评价、恶意诋毁商家或其他用户,不得包含广告、外链等无关内容;甲方有权对违规评价进行删除、屏蔽处理,并对相关账号采取限制评价权限的措施。
第五条 个人信息保护
甲方遵循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等规定,对乙方在注册、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提供的个人信息(包括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、地址、支付信息、浏览记录、交易记录等)进行收集、存储、使用和保护,具体保护措施详见甲方平台公示的《隐私政策》。
甲方仅在下列情形下使用乙方个人信息:
为提供平台服务所必需(如验证身份、处理订单、配送商品、提供售后);
经乙方明确同意(如推送个性化商品推荐、营销活动通知,乙方可随时在 “个人中心 – 设置” 中取消授权);
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或响应政府部门、司法机关的合法要求(如配合调查、履行法定义务)。
甲方采取加密存储、访问权限控制、数据脱敏、防火墙等技术措施,防止乙方个人信息泄露、篡改、丢失;甲方不会将乙方个人信息出售给第三方,若因业务合作需要向第三方提供信息,将提前告知乙方并获得同意,且要求第三方遵守保密义务。
乙方有权查询、更正、删除自身在平台的个人信息,有权申请注销账号并要求甲方删除相关个人信息(法律法规规定需留存的除外),可通过平台 “个人中心 – 隐私设置” 或联系客服申请办理。
第六条 服务变更与终止
甲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,对平台服务内容(如功能升级、服务范围调整)进行变更,变更前将通过平台公告、弹窗通知等方式提前 7 日告知乙方;若乙方不同意变更,可停止使用平台服务,若继续使用则视为接受变更后的服务内容。
乙方可随时申请终止使用平台服务(包括注销账号),申请流程以平台公示为准;账号注销后,乙方将无法再使用该账号登录平台,且账号内未使用的优惠券、积分等权益将自动失效(有明确有效期且未到期的,可在注销前申请使用)。
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,停止提供平台服务,并对账号进行冻结、注销处理:
违反本协议第四条 “用户行为规范”,经甲方通知后仍不整改的;
提供虚假注册信息,冒用他人身份或账号的;
利用平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,被司法机关调查或处罚的;
账号被冻结后连续 6 个月未申请解冻,或账号休眠后连续 12 个月未激活的。
协议终止后,甲方仍需履行下列义务:
妥善保管乙方的交易记录、个人信息(保存期限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,一般不少于 3 年);
处理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订单、售后纠纷,保障乙方合法权益。
第七条 违约责任
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(如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交易无法完成、泄露乙方个人信息),给乙方造成损失的,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(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,不包括间接损失如预期利益);若因不可抗力(如自然灾害、网络攻击、政府禁令)或第三方原因(如支付机构故障、物流延迟)导致服务无法正常提供,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,但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。
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(如实施刷单炒信、盗用账号、发布违法内容),给甲方、商家或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,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;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情节轻重,采取警告、限制账号功能(如禁止下单、评价)、冻结账号、扣除积分或优惠券、注销账号等措施,若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的,甲方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商家违反与乙方的交易约定(如未按时发货、提供假冒商品、拒绝售后),乙方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(如支付违约金、赔偿损失),甲方可协助乙方维权,但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(甲方存在过错的除外,如明知商家违法仍为其提供服务)。
第八条 争议解决
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,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(或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,按其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,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,对双方均有约束力)。
争议解决期间,除争议事项外,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。
若本协议中某一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,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。
第九条 其他
本协议自乙方完成平台账号注册并点击 “同意协议” 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至乙方账号注销或甲方终止服务之日止。
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或业务调整,对本协议及附属规则进行修订,修订后的内容将通过平台公告、弹窗等方式公示,公示满 7 日后即生效;乙方若对修订内容有异议,应在生效前停止使用平台服务,继续使用视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。
乙方若有任何疑问或需求(如咨询服务、投诉建议、维权申请),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甲方:
客服电话:17666668707(服务时间:每日 9:00-21:00);
在线客服:登录平台 网站,进入 “首页 – 在线客服”;
邮寄地址:gxmymkj01@163.com(收件人:客服部)。
本协议未尽事宜,按照甲方平台公示的附属规则或双方另行约定执行;无相关约定的,适用法律法规规定。
